1.《数据出境安全评估办法》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出台的《数据出境安全评估办法》自9月1日起施行,其中规定应当申报数据出境安全评估的情形,包括数据处理者向境外提供重要数据、关键信息基础设施运营者和处理100万人以上个人信息的数据处理者向境外提供个人信息、自上年1月1日起累计向境外提供10万人个人信息或者1万人敏感个人信息的数据处理者向境外提供个人信息以及国家网信部门规定的其他需要申报数据出境安全评估的情形。
2.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校财务制度》的通知
新修订《中小学财务制度》自2022年9月1日起施行。针对地方面临的新情况、新要求,统筹兼顾学校财务管理薄弱环节,明确了课后服务等服务性收费要求,加强对地方落实“双减”政策财务行为等的指导。其中明确中小学校组织收入应当合法合规,各项收费应当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收费范围、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不得擅自扩大收费范围、增加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
3.教育部关于印发义务教育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2022年版)的通知
该方案和标准自2022年秋季学期开始执行。新修订的课程方案整合了小学原品德与生活、品德与社会和初中原思想品德为“道德与法治”,进行九年一体化设计;改革艺术课程设置,一至七年级以音乐、美术为主线,融入舞蹈、戏剧、影视等内容,八至九年级分项选择开设;科学、综合实践活动开设起始年级提前至一年级;劳动、信息科技及其所占课时从综合实践活动课程中独立出来。
4.长三角铁路9月1日起推广实施电子化补票
根据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的统一部署,长三角铁路将于9月1日起推广实施电子化补票。届时,长三角铁路所有客运车站和旅客列车(市域铁路除外)将全面推广电子化补票。实施电子化补票后,乘车和出站凭证为办理补票时所持的有效身份证件。对于老年旅客、“脱网 ”旅客等特殊群体,铁路站车将继续提供“面对面”的受理服务,支持现金支付方式。
5.《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管理规定》
银保监会发布的《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管理规定》自9月1日起开始实施。其中新增公司治理专门章节,从总体要求、股东义务、激励约束机制、股东会及董监事会运作、专业委员会设置、独立董事制度、首席风险管理执行官、高管兼职等方面明确了要求,提升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独立性。此外,将风险管理作为专门章节,从风险管理体系、风险管理要求、内控审计、子公司风险管理、关联交易管理、从业人员管理、风险准备金、应急管理等方面进行全面增补,着力增强保险资产管理公司风险管理能力,切实维护保险资金等长期资金安全。
6.《证券行业执业声誉信息管理办法》
中国证券业协会起草的《证券行业执业声誉信息管理办法》自2022年9月1日起实施。其定位为自律管理对象执业声誉信息(包括诚信信息)管理的外部约束,旨在规范证券行业执业声誉信息管理,完善市场化约束机制。主要内容包括明确执业声誉信息定义、明确执业声誉信息主体范围、建立证券行业执业声誉信息库、完善执业声誉信息来源等共六个方面。
7.《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严格执行招标投标法规制度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主体行为的若干意见》
该《意见》自2022年9月1日起开始施行。其中要求坚决打击遏制违法投标和不诚信履约行为,严格规范投标和履约行为,投标人应当依法诚信参加投标,自觉维护公平竞争秩序,不得弄虚作假投标、串通投标、行贿谋取中标、恶意提出异议投诉或者举报,中标人不得将中标项目转包、违法分包;加大违法投标行为打击力度,严格依法实施行政处罚并按照规定纳入信用记录,对其中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依规依纪依法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向有关机关移送。
8.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关于印发《金属非金属矿山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的通知
该《标准》自2022年9月1日起施行,其中明确了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金属非金属露天矿山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以及尾矿库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
9.《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公告第536号—关于对甲拌磷、甲基异柳磷、水胺硫磷、灭线磷等4种高毒农药采取淘汰措施的公告》
该《公告》自2022年9月1日起实施,并要求自2022年9月1日起撤销甲拌磷、甲基异柳磷、水胺硫磷、灭线磷原药及制剂产品的农药登记,禁止生产。已合法生产的产品在质量保证期内可以销售和使用,自2024年9月1日起禁止销售和使用。
10.《载人自由气球适航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制定的《载人自由气球适航规定》自2022年9月1日起开始施行。载人自由气球包括有人驾驶的热气球、轻气球等,属于民用航空器范畴,依法应当进行适航审定。该规定对规范我国载人自由气球适航审定工作、保障航空安全和促进民用航空事业的健康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此次修订,顺应了行业发展需要,将混合气球纳入适用范围、完善了技术性要求和飞行手册要求。
11.《重庆市慈善条例》
该条例自2022年9月1日起实施。其中规定了,每年9月5日所在周将是重庆市的“慈善周”。所以今年的9月5日—9月11日,将是首个“重庆慈善周”。同时,《条例》限定个人求助的条件是个人为解决本人、家庭成员或者近亲属的重大疾病、意外伤害等困难的需要,明确了慈善组织通过互联网开展公开募捐活动的,应当在国务院民政部门指定的慈善信息平台发布公开募捐信息,并可以同时在其开通的网络平台发布公开募捐信息。民政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慈善组织利用互联网平台发布公开募捐信息的监督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