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我们专业团队亲自经办的案件来以案说法,分享我们的办案思路和经验。
【案情概述】
这是一个民间借贷纠纷引起的执行问题,张某突然被追加为被执行人且房屋被查封。原来张某原是某公司的员工,身份证件被老板钱某借用,于是被加成其有限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张某发现此事,并退出该有限合伙企业。后来该有限合伙企业因提供担保被何某以民间借贷纠纷起诉,并被申请执行,在执行的过程中张某因曾为该有限合伙企业的合伙人而被追加为被执行人。
【案件结果】
何某撤销了将张某追加为被执行人的申请,法院解除了对张某房屋的查封。
【律师说法】
本案件所适用的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五十三条 退伙人对基于其退伙前的原因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变更、追加当事人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四条 作为被执行人的合伙企业,不能清偿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务,申请执行人申请变更、追加普通合伙人为被执行人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作为被执行人的有限合伙企业,财产不足以清偿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务,申请执行人申请变更、追加未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有限合伙人为被执行人,在未足额缴纳出资的范围内承担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本所律师接受张某的委托后,全面分析本案的证据材料,认为本案系错误申请追加被执行人的案子,对于当事人来说更像是无妄之灾,无端被卷入官司中,住房被查封,甚至引起家庭矛盾,生活突然陷入慌乱之中……
本案首先是身份证件和签字的相关问题,此案中便是委托人张某的身份证件被他人利用,再加上在不明状况的情况下签了个字所造成的严重后果。
本案件中,本所律师代理张某立即向执行法院提出执行异议,根据证据和法律规定,与执行法官沟通并在沟通的基础上提交完整的书面代理意见,指出对方要求我方承担责任的错误和法院处理适当之处,抓准问题的关键点----该债务发生于张某退伙之后,并提供收集的相应证据,成功帮助张某脱离纠纷,解除了冻结的房产。
与我们的委托人张某同时同案被追加的另外两个同案人员,状况和张某类似,至今房产仍被法院查封。
虽然我们的当事人已经平安撤出,但不是每个人都能这么幸运,这警示我们一定要注意身份信息的保护,尤其是身份证件和身份号码,避免被不法分子拿去利用。同时面对不明真相的签字,最好咨询一下律师等专业人士,一定要了解其所可能带来的后果和风险后再做决定。
现代社会各种被冒用身份成为股东或法定代理人的事件层出不穷,有些甚至是被诱惑而自陷风险,例如,不需要你出钱,甚至给你钱让你去给某公司“挂个名“(当股东或者法定代理人),有些人不清楚后果,为了一些小利而去挂名,最终该公司陷入债务,责任由“挂名者”承担。此类疏忽大意有的甚至可能会让你背上一辈子的原本与你无关的债务。
如果真的由于疏忽而被卷入该类案件,也应及时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律师会帮助你寻找真相,寻求解决问题的突破口,挽回你的损失或尽可能让你的损失降到最低。
此外,通常情况下,强制执行是为了保护申请执行人的权益,但被执行人的合法利益也要得到保护。因此,多数情况下,本所律师是帮助申请执行人申请强制执行,最大的维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同时,本所律师也办理了不少案件,从被执行人角度出发,极大的维护被执行人的合法权益。本案的委托人是错误的被追加为被执行人的情形,即使不是被错误的追加为被执行人的情形,本所律师也可以通过多种正当方式最大的保护被执行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