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学法 | 因工致死却说不是工伤怎么办?
点击数:0次 更新时间:2021-05-13 14:54:17
一【案情概述】
2015年12月26日对于祝某某家人而言,无疑是晴天霹雳的一天。这一天在某玻璃厂上班,作为家里顶梁柱的祝某某从“高处跌落”,送入医院5天后死亡。
因事件重大,当地公安局处理此案,询问祝某某的同事们时,他们因为受到工厂老板的指示,表示祝某某是下班后厂外坝子摔倒的。因为公安局的笔录对祝某某不利,导致劳动局不认可祝某某是因工伤致死的。
死者祝某某的妻子文某某委托了律师办理此事,律师因为公安局的笔录,也无法为祝某某向劳动局申请为工伤。后经人介绍,文某某找到我所主任律师徐忠。
二【案件难点】
徐律师接受了文某某的委托,全面综合分析此案,认真研究此案的材料,多次与涉案人员沟通,在充分了解了委托人的基本诉求后,发现本案疑点重重,难度很大,主要有三个疑难点待解决。
一是如何确定死者祝某某是因工致死的?如何让劳动局认定祝某某是工伤?这是本案最大难点,也是最重要的。
二是如何防止祝某某所在玻璃厂转移财产?基于某玻璃厂有公安局不利于祝某某的笔录,先入为主,一直认为祝某某不是工伤,本案经历了工伤认定案中的所有程序,包括劳动仲裁、劳动复议、行政诉讼一审、二审、再审,民事诉讼的一审、二审,执行。整个过程十分漫长,如何保全某玻璃厂财产?如何保存涉案证据?如何与委托人沟通好,稳定委托人的情绪,都是需要考虑的。
三是本案的主体问题,因为本案死者的兄弟姐妹有十余人,在案件诉讼过程中,死者的母亲去世,其母亲又有许多继承人。如何与他们沟通好诉讼主体资格问题及赔偿款处理事项也需要思考。
三【案件突破】
经过多方面的分析和考虑,徐律师面对此案的疑难点,个个突破。
(一)针对确定祝某某是工伤死亡的难点。徐律师先与沙坪坝区劳动局的工作人员进行沟通,了解到“祝某某不能认定为工伤”的原因。在这种情况下,他多方查实证据,亲自到某玻璃厂核实取证。区劳动局由于公安局的笔录,导致徐律师在认定“祝某某是工伤”时遇到了很大的障碍,不能轻易接受徐律师的观点。为此,徐律师多次到劳动局与办案人员协商,说清楚本案具体细节,并写明“关于祝某某工伤认定一案代理意见”材料,有理有据地说明了祝某某因工致死,确实是工伤的事实。沙坪坝区劳动局也认可了徐律师的观点,出具了祝某某的“认定工伤决定书”,认可了祝某某是工伤的事实。
被告某玻璃厂不服此认定书,向重庆市劳动局提起复议,市劳动局以劳动关系存在异议撤销了沙坪坝区劳动局的出具祝某某的“认定工伤决定书”。案情进展十分艰难,沙坪坝区劳动局后根据市劳动局的决定,重新调查此案。
同时,徐律师在死者受伤的地方搜查证据,多次联系死者在公安局做笔录的同事,以情动人,给同事讲清楚本案的厉害关系,最终其中一个同事说出了事情真相,原来死者是因为在梯子上烧电焊时因梯子被人移动而跌落,他们是因为受到老板的指示,才在公安局做笔录时说死者是下班后厂外坝子摔倒的。
最终在徐律师的坚持和据理力争下,沙坪坝区劳动局仍然认可了祝某某是工伤的事实,并出示了“认定工伤决定书”,市劳动局在事实面前也采信了沙坪坝区劳动局的观点,维持了“祝某某是工伤致死”的观点。
市劳动局认定后,某玻璃厂仍然不服,启动了行政诉讼的一审、二审、再审,在此过程中民事诉讼的一审也因此暂停,后续行政诉讼完毕以后,民事诉讼赔偿又经历了一审、二审的漫长过程。
(二)针对此案程序复杂,耗时漫长的问题。徐律师以其丰富的办案经历,沉着冷静应对,并尽全力促进案件相关程序进展快一点,早点为委托人实现应有的权益。在此过程中,他一方面与委托人文某某等人多方沟通,稳定其情况,文某某也十分信任徐律师的办案能力,在漫长的2年时间里全力配合徐律师;另一方面,徐律师申请了被告某玻璃厂老板的财产保全,防止了被告的财产转移。
(三)针对本案涉案人员众多,祝某某的赔偿款如何分配的问题。本案在审理的过程中,因为死者的母亲去世了,其母亲的十余名子女有继承死者赔偿款的权利。考虑到死者妻子文某某及三个子女的今后生活问题,徐律师积极主动配合委托人,处理好与死者的兄弟姐妹及他们的子女沟通事项,并在他们的同意下出具了相关的法律文件,使得案件得以顺利进展,同时也达成了良好的沟通结果。
四【判决结果】
由祝某某所在玻璃厂支付死者家人丧葬补助金28 428元,一次性工亡补助金576 880元、供养亲属抚恤金89 548.2元、尸检费14 000元、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40元、住院期间护理费500元,合计支付709 396.2元;扣除已经支付的4000元,还应支付705 396.2元。
根据法律规定,赔偿数额是按照司法当年的赔偿标准进行的,赔偿数额也较高,因此对于这个判决结果,委托人文某某表示很满意,十分感谢徐律师为她们伸张正义。此后,文某某家人、朋友遇到法律问题,她都会主动介绍他们找徐律师解决,因为她相信徐律师会尽全力处理好案件。
五【案件索引】
(2019)渝01民终585号判决书(民事诉讼二审判决)
六【以案学法】
如果发生了工伤,应该如何有效的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呢?
第一步应及时到医院治疗。一般情况下,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费用由单位先行垫付;情况紧急时,可以就近选择医疗机构,待病情稳定后再转入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治疗。
第二步根据具体情况决定是协商解决还是走法律程序。如果双方经协商没有达成一致,应及时到劳动行政部门做工伤认定,并根据需要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如果双方对赔偿存在争议,可以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工伤认定应注意事项:
1.时效问题。单位申请工伤认定是事故发生之后的1个月内,受伤劳动者及其直属亲属申请工伤认定是在事故发生之后的一年之内;
2.要与用人方订立书面合同。如果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的权益仍然有可能难以得到全面保护;
3.要注意保留相关证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工伤认定申请表;(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此外,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工伤赔偿范围主要包括:
(1)工伤医疗待遇、停工留薪待遇,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食宿费;
(2)造成残疾的,应享有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才有)、生活护理费、残疾辅助器具费;
(3)造成死亡的,应享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丧葬补助金和供养亲属抚恤金。
相关法律法规:
《工伤保险条例》第五十四条:“职工与用人单位发生工伤待遇方面的争议,按照处理劳动争议的有关规定处理。”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条:“发生劳动争议,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也可以请工会或者第三方共同与用人单位协商,达成和解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