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索引:(2017)渝0108民初6477号
案件承办律师:徐忠
【案情概述】
此案件为离婚纠纷,原告为女方,被告为男方,男方和女方经媒人介绍和父母的撮合下,相识半年后于2013年4月结婚,婚后育有一子,男方父母支付首付购买房屋一套(价值130万元)。
男方婚后不务正业,沉迷于电脑游戏,大男子主义且对女方有家暴。女方起诉离婚,要求离婚、处理小孩抚养权、分割房屋。
诉讼中,男方不同意离婚,并要求小孩和房屋都判归男方(如判离婚)。
【案件结果】 ·
法院认定原被告双方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准予离婚;婚生子由男方抚养,
女方每月支付抚养费1000元;唯一房子判给女方,女方支付房屋对价42万给男方。
【律师有话说】
离婚案件中会涉及三个大方面的问题,即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小孩抚养权、共同财产分割。
离婚案件涉及的具体问题很多, 这里我们重点解读一下离婚时只有一套房屋的情况下的分割问题,更多的问题将结合其他案例在后续的案例解读中进行解读。
1、只有一套房屋的情况下,是不是小孩判给谁,房屋就判归谁?答案是否定的,小孩的抚养问题和房屋分割问题,虽然有一定的关联,但毕竟是两个相对独立但问题,各自判决的依据和考量因素不同。
2、到底是要房子还是房子给对方,对方补钱给我?这是在只有一套房的情形下当事人必然面临的问题。在代理此案件的过程中,律师了解到女方本意并不想要房子,只希望男方能支付对价,但是实际情况是,男方性格强势,女方长期受男方家暴,在双方关系中处于弱势地位,同时房产是男方父母出的首付,再加上孩子也有判给男方的可能性,女方担心将房子判给男方后,男方会找种种理由不支付钱给她。
根据本案实际,律师制定了争取房屋判归女方的诉讼思路,并围绕该目标准备证据和采取合理的诉讼技巧,尤其是合理有效地利用《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的相关规定中的财产分割规则,最终法院将房屋判归女方。
判决后,男方一改此前的强势态度,主动与女方沟通,女方趁势同意将房子给男方,但前提是男方必须先支付女方开出的相应对价,男方只有同意,女方达到诉讼但目的,顺利拿到自己认为应该拿到的房款钱。
3、本案中,法院没有支持男方关于其父母支付的购房首付款部分应当在房屋分割中算在男方一方的主张,对女方有利。
4、这个案件就是充分利用法律规则和诉讼技巧,变被动为主动,本来处于不利地位的女方最后掌握了主动权,通过合法是手段达到了自己的目的。
诉讼处理纠纷需要充分利用法律技能和实践经验,进行有效辩护,才能最大限度地依法维护当事人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