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公告:
案件索引:(2018)渝0105民初5376
承办律师:徐忠
(1) 在商场或展销会买东西之后,合法权益受到损害,例如没收到商品,找不到商家了怎么办?不要担心,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三条,商家跑了,我们可以找商场的经营者和展销会的举办者,要求其承担责任。
(2) 商场经营者推卸责任,完全协商沟通不了怎么办?只能自认倒霉吗?此时你需要拿起强有力的法律武器来捍卫自己的权利,该起诉的时候就起诉,有明确法律依据并且证据充足的压力下,商家无法再推卸责任,自然会直面问题与你协商。
(3) 关于社会现状:现代社会随着法律制度的完善,信用建设进一步增强,信用在人们的生活中起着越来越重要的影响,加上法院执行力度的加大,不守信例如对于司法裁判的不履行的后果会日趋严重,失信成本会越来越高。当无法协商时,司法途径会是一种解决问题的良好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