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中,法定代表人要承担责任吗?
案件索引: (2017)渝0117民初5779号
案件承办律师:徐忠
【案情概述】
在此买卖合同纠纷中,买方与卖方于2016年11月21日以传真的方式签订销售合同,买方支付货款后,作为卖方的某公司未履行合同最后一批32吨货物吨交付义务,买方将卖方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肖某等作为共同被告起诉,要求承担返还货款及双倍支付定金的责任。
【案件结果】 ·
法院认为被告肖某系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签订合同,系职务行为,民事责任应由公司承担,被告肖某辩解不是合格的主体,予以支持。
判决驳回原告对被告肖某的起诉,由卖方公司承担责任。
【律师有话说】
此案件主要涉及民事责任主体问题。
民事责任主体分为自然人和法人。
法人是依法成立,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社会组织或者目的性财产。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本案中肖某作为卖方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与买方签订合同为职务行为,由卖方公司承担责任,其本人不对卖方公司未履行的义务和违约行为直接承担责任。我们代理被告肖某,达到了应诉目的。
法定代表人承担责任的情形也是有的,但是比较少且较为复杂,在诉讼中和执行中承担责任又有所不同。我们将结合我们经办的案件在后续的案例解读中一一进行解读。
这里简单说一下法定代表人诉讼中承担责任主要的几种情形。
诉讼中主要有两种情形,一种情形是:需要充分的证据证明其作为股东滥用法人的独立地位。
另一种情形是:法定代表人签订合同时同时代表公司和其本人,这个要具体根据合同的内容,尤其是落款的具体表述,再结合履行证据综合判定。
法定代表人作为股东在强制执行程序中,也可以被追加未被执行人而承担责任,但是要满足一定的条件才能被追加并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