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迪正实务| 关于熟人借钱的那些事儿
点击数:0次 更新时间:2018-09-03 16:24:51
关于熟人借钱的那些事儿
 
承办律师:徐忠

案号索引:(2017)川1602民初602号
 
【案情概述】

原告李某和被告黄某、苑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

原告和被告黄某系多年朋友,被告分三次向原告借款共计32万元,其中第三次借款为现金支付。

后李某多次要求返还借款,黄某拒不归还。二被告后办理离婚,手机关机失联,经传唤拒不到庭参加诉讼。

法庭依法做出了缺席判决。

 

【法院判决】
 

被告黄某,苑某于本判决书生效后二十日内向原告李某偿还借款本金32万元和利息。

(借条上未写借款利率和借款期限,应视为不支付利息,但原告起诉后,被告应承担逾期利息)



【律师有话说】

(1) 熟人借钱要注意什么? “亲兄弟,明算账”,人心难测,即便是多年的朋友,在金钱来往方面也一定要多留个心眼,尤其是借款,做好交易记录和借款凭证的保留,以便日后维权。

(2) 债务人跑了失联了,拒绝出庭应诉怎么办?不要慌,民事诉讼法上有个缺席审判,经传唤,被告不出庭应诉,放弃了抗辩权,就是说我们的债务人并没有对借款事实做出否定,那么法院可以根据现有的证据直接做出判决。

(3) 当借款方式为“现金支付"时,没有交易记录怎么办?一般来说最好采用转账的方式,如果已经使用现金的话,建议及时寻求律师的帮助来进行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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